一男子拒载醉酒者后大意将其轧死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19 11:09:13


    吉水法院网讯 吉水一男子驾驶农用车被一醉酒者及其父亲强行拦下并要求送其回家,该男子拒绝后并将车子开动,谁知竟将醉酒者轧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根据检方的控诉,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交通肇事案件,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驾驶农用车在公路正常行驶时被醉酒的叶某及其父亲叶某某拦下。叶某要求李某送其回家,被李某当场拒绝。李某以为叶某的父亲将其已经拉开边开动车辆,离开时车辆走轮将叶某轧伤,随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在抢救叶某的同时,委托谢某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36万元,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农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后自首,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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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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