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结婚酿恶果 再婚夫妻再离婚

  发布时间:2012-04-25 10:59:36


    吉水法院网讯 夫妻二人本来都是再婚,却因为结合过于草率,导致感情破裂,再次走向离婚。4月23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曹某与被告鞠某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曹某与被告鞠某均系再婚,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00年11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为再婚。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闹,夫妻关系不够融洽,尤其双方外出务工后至今四、五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关系日益更加恶化。原告于2008年4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7月28日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仍未一起生活。其夫妻关系仍未改善。2012年2月,原告再次提出离婚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属自主婚姻,婚后双方未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关系和家庭事务,导致夫妻间的矛盾逐渐恶化。现双方已分居多年,可确认其夫妻感情已破裂。原告提出离婚,应予准许。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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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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