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8月24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赌博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叶冬花要求与被告周必武离婚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2年农历12月份原告叶冬花经人介绍与被告周必武相识,2003年12月17日双方到吉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原被告一起出外打工,2005年1月25日原告回吉水县白水镇生育一男孩,在此期间双方因性格差异及家庭生活琐事有过争吵。2007年原被告各自外出打工。2008年原告与被告一同在深圳打工。打工期间,被告经常与他人赌博,原告每次劝说他都置之不理。2009年2月份原被告在发生争执后就未在一起工作生活。一气之下,2010年3月19日原告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他人介绍相识而结合,但两人结婚已多年且婚后几年均在一起工作生活并生育了小孩,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有过矛盾,但只要双方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原告诉称与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原告对此主张未举出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对该主张不予采信,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证据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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