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花三万多元娶个老婆回家,不料新婚妻子是个间歇性精神患者。3月29,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准予原告张某撤诉。 张某在幼儿时,不幸被火烧伤脸部,其左脸留下个大疤,经多方托人找对象,均因他脸上有个疤而未成,二十七岁的他还是孤身一人。2009年12月,经媒人介绍认识邻村刘某,双方一见面便确立关系,在刘某的父母一再督促下,张某向刘某父母送了三万元彩礼后,于2009年12月15日把刘某娶回家。婚后,张某及其父母见刘某的行为不正常,便到邻村了解,才知刘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婚前已在医院治疗,刘某父母在刘某的病情有所好转时,急忙把刘某嫁到张某。张某感到自己上当受骗,但婚后刘某已怀孕在身。张某就带刘某到医院实刮宫术。随后,张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在法官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后,张某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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