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积极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19 09:05:28


    吉水法院网讯  为切实提高青年法官的司法水平,实现青年法官从知识型向能力型、实践型的转变,进一步促进法院文化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吉水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并于11月16号下午举行了青年法官导师的聘任仪式,积极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

    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是该院在今年着重推行的队伍建设内容之一,从思想酝酿、党组研究、制度论证、制度的出台、试行先后历经了一年之久。一是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青年法官导师。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通过部门推荐与青年法官自选的形式,最终选出12名优秀法官担任14名青年法官的导师,聘期为二年。二是明确青年法官导师的职责。要求导师根据培养对象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特点,制定指导计划;加强思想引导,帮助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传授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和审判方法,着力提升培养对象辨别证据真伪、判断事实真相、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追求最佳办案效果等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三是确定了三项工作制度,分别是辅导讲评制度、谈心交流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导师每个月对指导对象进行一次辅导讲评,定期与指导对象进行谈心交流,指导对象每半年向导师交一份书面总结。四是对培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培养期间,每年组织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培养期满后,组织对导师进行考核,对于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效果良好的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

    会上,由该院院长王云厚亲自为12名导师颁发了导师聘书,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先后发言,表示要以导师制度为学习的平台加强法院的队伍建设和自身能力的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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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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