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应酬闹分居 诉请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09-09-27 17:30:29


    吉水法院网讯 因职位升迁应酬较多,妻子怀疑其有外遇而闹分居。9月27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黄小勇要求与被告王桂花离婚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黄小勇与被告王桂花同在吉水县水电局工作并确立恋爱关系。1992年10月,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关系尚好,次年7月生育一子。2003年,原告调县供电局印刷厂任厂长后,因其在外面应酬较多,被告就怀疑原告有外遇,双方为此时常发生争吵,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短时间分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黄小勇与被告王桂花系自由恋爱,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并生育一子。原、被告双方自2007年以来,多次发生争吵,先后分居三次,但双方分居时间较短,且能自行和好,其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现原告不能向法庭提供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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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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