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障碍未治愈 追求“性”福获支持

  发布时间:2009-09-24 16:59:07


    吉水法院网讯 被告因患病导致性功能障碍,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且经治疗未痊愈,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9月23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允原告姚小妹与被告李会根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姚小妹与被告李会根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2月,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婚后,因被告李会根患前列腺炎等病,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被告在诉讼期间仍在治疗,为此,原告诉讼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被告所有。审理中,被告李会根承认其患前列腺炎,导致性功能障碍,夫妻生活不正常。但认为自己所患的病经治疗已有所好转,请求判决不准离婚,被告对其主张未提供证据证实。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调解不成立。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正常的夫妻生活是夫妻双方建立夫妻感情的基础和纽带,被告因患病导致性功能障碍,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且经治疗未痊愈,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正当,应当准允。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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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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