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六合彩” 抛弃妻和女

  发布时间:2009-08-28 15:48:38


    8月27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李秋香与被告麦家继离婚;婚生女孩随原告共同生活并由原告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经审理查明,1997年,原、被告在广东惠州市打工时相识并恋爱。1999年5月5日,双方在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前双方感情一般。2000年9月10日,原告生育一女孩。婚后,由于被告经常参与买“六合彩”,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影响了夫妻感情。为此,原、被告于2006年7月12日协议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但之后,被告并未与原告办理离婚手续,且不知去向,下落不明。自此原、被告分居至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彻底破裂。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同时查明,婚生女孩自出生一直随原告共同生活至今,夫妻无共同财产,对外无债权债务。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相识并结婚。婚前感情一般,婚后由于被告经常参与赌博,且经劝说不改,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影响了夫妻感情。特别是2000年7月12日,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后,被告突然不知去向,下落不明,其抛妻弃女的行为,导致原、被告分居已达两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彻底破裂。婚生女儿李珏一直由原告抚养至今,被告现下落不明,且原告要求抚养女儿并同意承担全部抚养费。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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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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