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感谢共产党。”12月22日上午,吉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周顺保把5000元慰问金送到执行申请人陈光荣母亲肖朝英手中,肖朝英紧紧握住周局长的手接连说出了三个感谢。 习某、毛某故意伤害一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习某、毛某各有期徒刑七年,并判处赔偿受害人赔偿金44万余元。案件判决后,由于两被告人正在监狱服刑,尚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受害人因受伤严重,导致身体下身瘫痪,生活陷于非常困难状态。吉水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在案件执行中,一方面四处奔走,为申请人陈光荣办理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为申请人陈光荣争取到社会救助金8400元(其中3400元已经通过吉水县民政局汇入到陈光荣的低保账户)。执行局的法官每逢过年过节,都会买些大米和食用油给陈光荣家送去,关心陈光荣的生活已经成为吉水法院执行局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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