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妯娌关系没处好 丈夫诉请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07-08-24 00:00:00


    只因留守妻子未处理好妯娌关系,在外务工的丈夫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07年8月10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徐显福要求与被告杨小红离婚的诉求。

    原、被告2001年结婚,与原告的兄嫂同住在一个屋檐下,2002年生育儿子。儿子出生后,被告一人在家抚养小孩,原告外出务工。期间,被告与原告的兄嫂因故发生争执,产生了矛盾。原告得知后,未表示意见。2006年,因家庭琐事,妯娌间又发生过几次争吵,甚至原告的哥哥也参与其中。原告仍不闻不问,被告对原告的这种态度表示不满,也外出务工,不与原告联系。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没有严重的矛盾,造成目前的境地,是相互缺乏沟通所致。被告未处理好妯娌关系,对夫妻感情是有一定影响,但尚未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在今后的生活中,只要被告吸取以往的的教训,妥善处理好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原告做好调和工作,夫妻多沟通,家庭生活会更美满、和睦。为此,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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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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