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特殊的求助信

  发布时间:2014-06-24 16:29:57


    “邹法官,这里有一封你的挂号信。”

    正在伏案写判决书的法官邹训标起身接信,信封上“监狱”的字符让他感到狐疑。在签收后,邹法官拆开信件,一排排歪歪扭扭的字映入眼帘,也将邹法官的思绪从制作判决书带到了自己曾经办过的一起离婚案件中。

    看着来信,这起案件也清晰地闪现在邹法官脑海:2014年春节刚过,前妻方某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吉水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丈夫黄某离婚。经交谈得知,方某先前已起诉过离婚,但因考虑到孩子尚小,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法院判决不予准许二人离婚。但黄某未能珍惜与方某改善关系的机会,反因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现在广东省某监狱服刑改造。立案受理后,邹法官与黄某服刑监狱取得联系,本着有利于改善夫妻关系、有利于黄某积极改造、有利于案件审理的角度出发,法院建议狱政机关从侧面向黄某告知方某再次起诉的情况。2014年4月22日,安排在狱中的庭审如期进行,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黄某出于愧疚及意识到自身所犯的错误,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婚生女儿由方某抚养的调解协议。这种案件邹法官也办过不少,按常理,故事本也应该到此划上句号。

    而此时邹法官手里的这封特殊的来信,却正是这个案结事了的离婚当事人黄某通过狱政科寄来的一封求助信。信中称,监狱现正对家庭困难服刑人员进行帮扶,通过层层筛选,黄某符合最终条件,女儿是帮扶活动的关键人物之一,相关材料也需要家人帮忙收集。然而前妻及自己家人均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致使帮扶活动所需提交的材料无法及时获得。无奈之下,黄某想到了曾承办其离婚案件的邹法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吉水县人民法院寄出了这封求助信。

    读完信后,邹法官心中顿时有种“受人之托须终人之事”的强烈责任感。邹法官通过多方途径打听,终于联系上了前妻方某并告知此事,在反复做思想工作后,方某最终同意让女儿参与帮扶。与此同时,邹法官还积极与黄某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在不辞辛苦的东奔西跑后,所需材料好不容易备齐,邹法官立即在第一时间将材料寄出。

    或许是因为帮助他人收获的一份快乐,或许是因为一名法官能够被当事人当作“亲人般”信赖的知足与尊荣,在信件寄出后,邹法官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怎样才是一名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我想,这就是一名响当当、过得硬的人民好法官!向他学习、向他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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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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