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裁判文书上网 晒出司法公信自信

  发布时间:2013-03-12 14:45:35


    边沁说:“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公开是正义的灵魂。它是对努力工作的最有力的鞭策,是对不当行为最有效的抵制。它使得法官在审判时保持法官的形象。”

  以前一直苦于无处搜集法院的判决,几年前,发现最高法院开了个“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查判例很方便。法院不对判决书遮遮掩掩,敢上网晒,这是敞开大门真公开,不但不会降低形象,反而是勇于担责的好事,彰显了司法的自信心司法越透明,公众就越信赖,司法就越具有权威。这正是司法改革努力的方向。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现代法治社会普遍遵循的一项重要司法原则,是司法正义实现状况的重要评判标准。裁判文书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说理部分。论理是否充分、是否令人信服,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案件公正与否的判断。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将个案说理的受众从当事人扩展至社会公众,加强了对法官辨法析理的监督,提高了对法官法律推理的标准,拓展了普法教育平台。法院上网公示裁判文书,将法官审理案件、认定证据、分析法律的过程充分展现了出来,让公平正义为更多人所看到,起到了延伸司法效果的作用,同时也方便了学术研究。”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在现代司法理念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就当事人而言,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是一种博弈,信息对称与否的博弈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当事人作出最有效率的选择,司法公信力也因此受到质疑。从法学角度而言,只有将司法活动置于监督之下,才可以增强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才可以使当事人及其他公众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结果,使司法公正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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