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可载道,以用为贵

  发布时间:2012-08-02 09:56:01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王胜俊院长反腐强调,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要做好“应用文”、解好“应用题”,这也正好印证了“文可载道,以用为贵”的道理所在。

    自我进法院以来,本着“在哪个岗位干都可以发光发热”、“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从派出法庭调入政工科也是毫无怨言,每天乐呵呵的在格子上“爬”文章,不管是宣传的,还是调研的,尽管效果不是很好,但是我一直在努力,因为我坚信一句话――在政工科是为以后办案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直到有一天,单位上一老资格法官对我说:“小邓,你整天在弄些虚的东西,有人看有人用么?毫无实际作用,还不如去法庭锻炼!”我心里突然一震,是啊,我写的东西有人看,有人用么?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岂不就是拿纳税人的钱不干事吃白饭的蛀虫?我可以否定这位老同志说毫无实际作用的这句话是不正确的,也可以自信地肯定我的文章还是有一些实际的作用的,但是我不能肯定大家写的文章会有人看,会有人用!亦或者这些都只是为了评比、评先进在拼?

    “文可载道,以用为贵”,我深切的以为,将“道”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实际所需,是很有必要的事情,建立健全一个转化的激励机制更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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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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