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否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0-08-11 16:50:19


    案情回放:2008年4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向李某借款25万元。2009年6月,经李某多次向王某催收无果后遂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王某下落不明。2010年4月,王某被法院找到,但王某已怀孕6个月。法院在对王某是否能实施司法拘留? 

    笔者认为不能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理由是: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其行为显属违法,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我国法治理念与时俱进的体现就是执法为民。如果对孕妇实施司法拘留势必造成身体和心理损害,对胎儿发育造成不利影响。另外,1997年刑法修改时,已规定对孕妇不实施逮捕,而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规定也禁止对孕妇实施行政拘留。因此,从这些立法本意来看,人民法院也应规定对孕妇不实施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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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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