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吝苟家要尽快找泥水匠把水苟家的挡土墙加固,一方面让水苟家媳妇可以放心去打工,另一方面吝苟家也可以早日动工建房。”这是8月19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熊勇在现场调解好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后对双方当事人的叮嘱。 毛水苟、毛吝苟同为吉水县枫江镇洲桥村委会毛家自然村村民。毛吝苟在毛水苟家房屋前使用挖掘机降坡建房时,导致毛水苟的房屋出现裂缝。两家因而发生纠纷,毛水苟在毛吝苟建房中多次阻止其建房,并多次将毛吝苟家切好的墙体推到,经村、镇干部和派出所干警多次调解未果,双方都起诉到法院。办案中,法官没有简单的坐堂办案,而是多次亲临现场调查勘验,一方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委托吉安建达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所对毛水苟的房屋进行鉴定。经过办案法官多次做工作,8月19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毛吝苟补偿毛水苟房屋加固修复费8000元,并加固原来修建的挡土墙,毛水苟不再阻止毛吝苟建房。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工作中心的指导思想,便于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该院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每个院领导都要办理3-5件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在该院院领导亲自办案的激励下,审判一线法官深受鼓舞,掀起了一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办案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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