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为我做主,否则我的采石场还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才能恢复生产”8月23日,吉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该县丁江镇塘边村回访中,承包商张火苟对回访法官如是说。
今年6月份,吉水法院在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中,走访法官得知该县丁江镇塘边村因山场承包合同与承包人张火苟产生纠纷。村民要求承包人张火苟在原合同约定3万元承包费的基础上增加到40万元,承包人张火苟只同意适当增加承包费并逐年给付。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村民就多次到山场强行阻止张火苟生产经营。经村镇两级组织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异常激烈。该院挂点法官多次冒雨到丁江镇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火苟再增加30万承包费给塘边村,村民不再阻止张火苟生产。
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吉水法院把工作重心向前移,强化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提高法官依法裁判能力的同时,还不断提高法官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能力。在全县开展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该院要求办案法官走村入户,送法进村,深入把握农村实际情况,引导群众理性协商解决纠纷。据统计,在这次大走访活动中,该院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手册5000余份,现场协调解决纠纷8起,排查纠纷隐患10起,征求意见1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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