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0-08-12 15:39:13



    吉水法院网讯 笔者此间获悉,吉水县人民法院被吉安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2009文明单位”。

    吉水县人民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以“严管、厚爱”的理念加强队伍建设;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狠抓审判第一要务性工作;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尽力改善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设法改善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加强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工作成绩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

    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吉水县法院还注重培养广大干警的道德情操,教育广大干警心中有人民,才能做到执法为人民。今年4月,该院全体干警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7115元。今年6月,吉水县发生洪水灾害,该院全体干警积极参加捐款活动,共捐助资金达10200元。除此之外,通过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文明办案,办文明案,赢得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赞许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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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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