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寒梅迎春来――吉水县人民法院“清积”案走笔

  发布时间:2009-04-29 09:16:19


    八百里井冈,巍峨蜿蜒;九千曲赣江,波滚浪涌。

  去冬以来,井冈山下,赣江之滨的吉水县人民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迎难而上、知难而进的井冈山革命精神,建立了“领导包案、代表监督、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点切面,以面围点”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县实际,针对各类积案形成的不同特点,找准切入点,把握每一积案的执行着力点。

    据统计,到今年4月10日,已执结新旧案件260件,涉及金额1500余万元。其中“涉企、涉访、涉单位”等重点积案40件,其他积案22件,执行积案率达84%。

                  领导包案 各个击破 以点切面

  吉水县人民法院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之初,为了使“清积”工作有序、有节、还有针对性,不至于盲目性。

    首先是对所有的执行积案进行分类,逐案分析,找出积案原因,归纳个案特征,根据难易不同进行分类编号。共分出“涉诉信访案、单位案、钉子案、赖皮案”等近十类案。其次成立“清积”工作领导小组。为使“清积”工作做到步调一致,节奏统一,行动有序,权责分明。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余四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和从全院干警中抽调的部分精干力量为成员的集中清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

    另外,还以本院执行局为依托,把小组成员分成四个小分队,分别由四个副组长负责,统一力量,统一装备,统一部署。第三是要求各副组长除了要带领各自的小分队进行日常执行和集中执行外,还要依据上述积案的特点所分的类别,依“官职大小”按照案件的“从难到易、从大到小”的特征,分别由组长,副组长,中层干部实行“五定一包”。除此外,还规定每星期各包案人至少要对所包的案件要有执行信息,每月至少要执结一到二件积案。做到人人有任务,工作有压力,心里有责任,工作有成效。

    在形成上述机制后,该院充分抓住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这一有利时机,在农历年前的近一个月内,刚院领导所包的各类难案、大案、赖皮案、骨头案就执结20件,执行款达30万元。通过实行领导“五定一包”的责任制,并充分利用“以点切面、各个击破”的战略战术,不仅有力地打击了部分拒执、赖皮的当事人,而且通过这些突出的重点案、难点案的逐一破解,打消了不少被执行人的侥幸、观望心理,带动了部分执行积案的顺利执结。

                    代表监督 阳光执行 以面围点  

    针对社会上少数人员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和部分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偏见和怀疑。该院为实现集中执行工作做到公平执行、形象执行、权威执行。

    对一些社会影响比较大,涉及金额较多,缠诉信访,重诉重访的新执行案或积案,在采取执行措施时,主动邀请县委、政府、县人大、县政法委、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新闻媒体等,到执行现场,进行跟踪监督,并由本院的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全程摄像。

    另外还要求每一次每一项的强制措施做到程序到位,手续合法,措施适当。做到阳光执行,确保执行工作的高效廉洁,从而消除社会偏见,化解心中疑虑,树立法院执行权威。

  井冈山某专修学院曾是全省一所稍有名气的民办学院。由于前几年经营不善,最终负下一千多万元的债务,各债权人陆续起诉到法院后却无法执行兑现。为此许多债权人多次上访,更有甚者打着横幅公开表示对法院的不信任,甚至说出一些污蔑性的话语。而且债务人也认为法院判决、执行不公,到处托人找关系,使得执行工作陷入了两难境地。如何处理该批案件,不仅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而且还直接关涉到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

  该院在将所有涉及到该校的近百件案、涉案人员达200人、金额数千万元的案件,进行集中整理后,主动邀请县委、政府、县人大代表、政法委、人民陪审员、申请执行人代表和被执行人到场,对所有的案件逐一审查,并邀请上述人员参与校舍的评估、拍卖等程序。而且在将该校成功变卖后,还邀请上述人员参加债权人会议及债权兑现现场。

  最后在强制债务人迁出校舍的程序中,还邀请新闻记者进行现场新闻监督。把整个执行过程呈现在各方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执行、阳光执行。使得这样一起涉及当地重要企业的案件最终顺利执结。

  通过对涉及当地一些重要的大中型企业的执行,不仅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疑虑、偏见和不信任,也在不同程序上触动了当地部分作为债务人的“知名企业”的赖皮劲,起到了威慑作用。为此不少企业主主动支付所欠员工工资或报酬,大大减小了当地开发园区内“涉企”案件的执行难度。

                    多方联动、合力执行,建立威慑机制

  吉水县人民法院在充分整合自身力量的同时,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征,与县委政府其他部门和金融、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形成全社会联动执行威慑网络。

  与当地的金融和税务部门建立了一个执行信息网络互通平台。通过法院与上述两部门的信息共享,使得法院能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资金、财产及纳税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以来,法院通过该网络平台,及时采取冻结、扣押、扣划、查封措施,共执结积案80余件,涉及金额达150万元。

  与各乡镇陪审员和村委会调解员建立执行联动网络。要求上述人员时刻关注本区域内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情况,掌握他们的动向及相关信息,并定时向法院报告,以便法院全面掌控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涉及违规建筑和违规占用土地的案件,联合县土管和城建部门,邀请当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等,协调各部门力量,统一执行。黄桥镇社下村的村民刘某,因违规搭建、扩建,乱占土地,经劝阻无效后,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其限期拆除。但事后并未主动履行,而且态度强硬,死拖硬扛,并扬言,谁动他的房子就用刀砍谁。为了打击他嚣张气焰,维护当地的建设秩序,树立司法权威。2008年10月份法院联合县国土资源局、当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分工协作,强行将其违规建筑拆除,在当地收到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一些采取暴力、威胁等过激行为并公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及时提请公安、检察机关进行刑事立案,重点打击暴力抗拒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最后积极与社会救助机构联系,争取党委、政府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广泛支持。对一些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及时采取终结措施,并根据不同情况,将一些特殊困难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列入当地医保、低保和其他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福利的救助功能,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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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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