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此间获悉,在1月16日上午召开的中共吉水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上,吉水县人民法院荣获该县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社会稳定工作一等奖。 2008年,吉水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公正司法为立足点,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富民强县、创建“平安吉水”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优秀法院”和全县“十优单位”等光荣称号后,再次得到全县人民的肯定,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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