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规范审执流转

  发布时间:2007-09-12 11:06:03


    当前,案件从受理到进入执行阶段时间跨度较长,一般至少需花三至四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大量的信息如当事人的下落、财产状况如果不及时随案件移送,流失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为此,审执两环节的衔接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般来说,审判法官通过案件的审理对当事人的情况较为熟悉,如果审判法官已掌握的信息未能及时传送至执行法官处,则执行法官又要重新开始去熟悉相关情况,从而延缓了案件的执结期。特别诸如当事人的住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这三者尤为重要,比如有身份证号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然而当前一些审判法官还没有认识到审执信息流转的重要性,敷衍塞责,以致增加了执行难度。虽然目前一些法院有审执移交表,但不少是表格过时、设计不科学,如没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等。为此笔者建议规范审执流转,细化信息的传达,如规定当事人的住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资料为必移项目,如此可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较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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