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日,该院赴景德镇市执行省高院指定执行的景德镇市旅游局拖欠江西景光电工厂货款47万余元及利息一案时,了解到被执行人景德镇市旅游局在银行有存款,但银行负责人态度冷淡,并以各种理由拒不协助。在此情形下,该院执行人员利用摄像机记录执行过程,向银行负责人讲明银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以及不协助的法律后果。在摄像机的威慑下,银行负责人如实向执行人员提供了被执行人景德镇市旅游局的存款情况并协助该院依法扣划了其银行存款69万余元。使这一拖了7年的积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该院运用摄像技术对执行采取的查封、扣押、搜查、拆迁、搬迁等强制执行措施全过程进行固定,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仅1至6月就执结案件32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
申请执行人雷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并对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经常与一些闲杂人员纠集在一起,在当地有一定的势力,强制执行可能会遇到阻碍。该院把执行人员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执行,一组负责摄像。当执行人员赶赴执行现场采取扣押车辆措施时,果然有十余名青年围观起哄,但当他们看见法院执行人员手持摄像机时,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最后,执行人员成功得将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的桑塔纳轿车扣押。不到半小时,被执行人张某的亲属就到该院交清了所有执行款项。
通过摄像记录执行全过程,促进了执行人员自觉注重执行形象,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同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些被执行人特别是法人作为被执行人,因担心法院把摄像内容制作成电视节目在电视台曝光而主动履行义务。在已执结的案件中,接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属自动履行。还有效防止了当事人乱告状,有了客观的摄像记录,当事人乱告状对抗法院执行的行为便无法得逞,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今年上半年该院在执结案件上升的情况下,涉执上访下降了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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