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14-03-10 17:18:32


    一、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为单位:

    1、申请执行书(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一二审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3、送达回证复印件(或者有其他可证明该法律文书已生效的书面文件)。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

    6、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供)。

    申请人为个人:

    1、申请执行书(本人签名)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一二审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3、送达回证复印件(或者有其他可证明该法律文书已生效的书面文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若本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供)

    6、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执行申请书格式参考: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X年X月X日出生,X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人:于X,男,X年X月X日出生,X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申请事项:1、

    2、

    事实和理由: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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