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与丈夫于2001年12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因夫妻感情不好,经常吵口打架,现在我准备起诉与丈夫离婚,但找不到结婚证,请问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吉水 刘某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上面两个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对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如果是非法同居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起诉,而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法院才可以受理其离婚的诉讼,所以,尽管你提出与你丈夫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起诉时一般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果遗失了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或者要求结婚登记部门开据已办理结婚证的证明才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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