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南昌召开

  发布时间:2008-01-07 22:58:28





    今天,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全省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今年全省法院的各项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忠厚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张忠厚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谋划法院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法院工作,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忠实执行国家法律、正确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党的执政执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保障大局、服务大局的司法能力,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判决、调解、协调、和解等各种方法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为促进和谐平安建设、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准确把握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核心内容,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始终坚持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法院工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在坚持依法独立审判案件的同时,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各界监督;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  

    张忠厚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抓好法院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法院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江西高院领导出席会议,全省各中院院长、省高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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