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进入法院三年以来,文书送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在派出法庭,由于大部分人都在外务工,送达就更加难上加难。
前几天,我又收到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这个案子涉及金额比较大,如果无法通知到被告,将不利于案情的查明。但是被告一直在广东务工且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应诉材料一直无法送达。正当我们一筹莫展,以为只能选择公告送达的时候,原告向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被告的母亲就住在法庭辖区内一个偏远的村子,被告逢年过节都会回去,也许可以试着找被告母亲看看。获得这一消息后,刘庭长当即与被告母亲所在村委会书记电话取得了联系确认了被告母亲在家,并与书记约好了由他带我们去送。
今天天刚放晴,刘庭长就叫上了我和小李一行三人驱车前往送达。因沿途都是颠簸的山路,等我到达时,书记早已在家门口翘首等待。车未停稳,他就已经迎了上来,“你们要找的人现在在家,我带你们过去”。正当我们准备再次驱车前往时,书记拦住了我们,“前面正在修路,车子过不去,只能步行,不过也不远,走二十来分钟就到了。”对此,大家并不在意,因为对于在法庭我们来说,步行半个小时送达早已习以为常。果然,没走几步,就看见一群工人正在浇灌混凝土,只剩下两边狭隘的路肩可供通行,别说是车子,就是人走都得侧着身子小心翼翼。通过后,我早上刚擦亮的皮鞋早已面目全非。所幸,当我们见到被告母亲时,也许是村书记在场的缘故,她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敌意。当我们表明来意时,她却突然激动起来,表示她认识原告周某,这个事情她也清楚,被告并没有借原告的钱,借条上的钱根本不是借款。得知这一情况,我不禁暗自庆幸当初没有急于公告送达。我们当即嘱咐她务必要通知她女儿到庭,并委托她将应诉材料转交给她女儿。此时她的情绪再次激动起来,拒绝接收应诉材料。“既然人家到法院起诉了,你女儿就得应诉,有什么情况你女儿应该到法庭说清楚,”村书记适时劝说到。就这样,大家你一言我一句,被告母亲慢慢平复了心情,收下了材料,并表示一定会通知她女儿。
成功送达后,我们再次走上狭窄的路肩上时,而此时修路工人早已收工回家。由于天色已暗,我们走得更加小心,生怕踩坏工人们辛苦铺就的混凝土。在回去的车上,刘庭长笑着说:“今天送达比较顺利,就是路难走了点,不过等这条路修好了,下次我们再来这里送案子就方便多了。”这只是基层法庭一年千百个送达中再普通不过的情形。我想,当前我们解决送达难的路,不也是这样一条正在“维修”的路吗,而我们既是走在这条路上的送达人,也是这条送达路的“修路工”。当送达制度日益完善、送达方式日益多样,加上多一点像村书记这样的引路人,我相信送达这条路一定会有修通的一天,而到那时等待我们的将不再是狭窄的路肩,而是宽阔的大道,那是我们大可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