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庭后将妻子打伤身陷囹圄被判离婚

  发布时间:2017-02-09 14:02:49


    离婚纠纷中,一方极力挽回本是好事,但是李某却在挽回不成后,一怒之下将妻子谢某打成轻伤,导致自己被拘留不说,也亲手给这段婚姻划上了句话,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判决准予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李某与谢某系自由恋爱,双方婚前婚后先后生育了一子一女,夫妻感情融洽,家庭美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小两口在东莞做起了房屋转租生意,小日子越来越红火。但由于李某的生性多疑,其一直怀疑谢某与租客王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之间反而争吵不断,夫妻感情越来越淡。2016年7月,谢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吉水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苦口婆心一心想挽回这段婚姻,谢某却态度坚决。开庭后,李某再次找到谢某,希望谢某能够回心转意,却被谢某一口回绝。双方因此发生争吵,李某一怒之下用铁棍将谢某打伤,造成谢某左肱骨骨折、左腓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伤一级,李某因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认为,李某对谢某缺乏应有的信任,一直怀疑谢某有外遇,导致夫妻关系日益恶化。尤其是李某在开庭后又对谢某实施了家庭暴力,造成谢某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使其原有的一点夫妻感情荡然无存,可视为双方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谢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故法院判决准许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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