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开生面的“圆桌法庭”

  发布时间:2017-04-21 15:21:08



清晨七点十五分,司机小易将开庭用的国徽等物品准备妥当,装入车中。


上午八点三十分,经过进一个小时的车程,法官们到达当事人所在的水田乡富口村。


上午九点,一切准备就绪,该案如期开庭,开庭现场,司法警察严格执法,现场井然有序。


上午十一点十分,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小赵指导当事人在诉讼笔录上签字捺印。

2017年4月18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法庭将法庭搬进了水田乡富口村百姓家中,对胡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因本案的被告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遭受重伤,不幸成为植物人,失去行走及语言表达能力。因正值春耕时节,为不耽误其法定代理人春耕时间,同时方便其参加诉讼,节省其诉讼成本,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被告王某的家中。近年来,八都法庭为便于辖区农村群众参加诉讼,特别是对于一些家庭贫困,行动不便以及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当事人,法官们宁愿自己早起一点,多走一点,把法庭搬进乡村民居、田间地头,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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