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法律文书被拘传,深刻检讨免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07 09:39:13


    吉水法院网讯  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法庭在审理黄某诉尹某的离婚纠纷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尹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尹某满口脏话,喋喋不休,拒不签收,而且将法律文书揉成一团丢弃在地,并称:“我不同意离婚,法院愿意怎么办就这么办”。

    法院认为尹某的行为是对法律的蔑视,严重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为了教育尹某警示他人,维护法律的尊严,决定对尹某采取拘传,并对其依法予以拘留7日。尹某被拘传到庭后,一开始还不承认口吐脏话和丢弃法律文书的行为。办案法官当场向其出示执法记录仪中的录像视频,指出其违法行为,尹某顿时哑口无言。当尹某得知其因此行为将受到法院处罚时后悔不迭,并向法官陈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尹某与妻子近年来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在法官送达法律文书的前一天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情绪非常激动。所以,在接到法院的法律文书时,情绪失控才做出以上举动。

    随后,尹某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并保证日后心平静气的处理好双方的婚姻问题,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希望法院撤销对其进行拘留的决定。考虑尹某系初犯,且认错态度良好,经批评教育后已达到教育当事人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及权威的效果,遂作出免予执行司法拘留的决定。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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