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在乡土孕育生根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

  发布时间:2017-08-10 17:34:03


刚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受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该书。最近,我又重读了一遍,深深地为该书所吸引,不仅仅是它通俗精炼的语言,更是它引起了我对当今正如火如荼进行着的法治现代化的一些思考,而引起读者的共鸣正是一本书的最大价值所在。可以说《乡土中国》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研读的经典。

该书很小,是由14篇小文章组成的但是该书又很大内容非常丰富,费孝通先生用平实的语言为我们全面展示了乡土社会原滋原味的生活面貌。全书看似由一篇篇独立的短文组成,每篇文章论及的都是乡土社会的不同方面,但实际上全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乡土本色》显然是全书的核心,土地是全书讨论的基础,土地是根,因为土地所以熟悉,因为土地所以稳定。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是一个要求稳定的社会,这里不需要文字,这里排斥激情,这里崇尚教化,这里追求无讼与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土地,离开了土地,就没有了乡土社会,或许也就没有了现在的中国。

尽管说现在的农村同费孝通笔下的乡土社会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传统渐渐被现代所替代。农民不再被土地完全束缚住,土地不再是农民生活的唯一来源,很多农民离开土地,离开家园,进入到了陌生的城市当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农民工群体。农民的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文字已经得到普及。同村人之间打官司的事情时有发生。家族的影响越来越小,小家庭成为主体。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农村,骨子里仍是传统的,土地在村民脑中仍占有极大的分量,落叶归根是每个在外的人的共同愿望。这里仍然是个熟人社会,在法律之外仍然存在着一套自己的行为规范。

可以说,现在的农村是一个既“传统”又“现代”,既“熟悉”又“陌生”的社会。面对这样一个社会,我们既不能将它隔离于现代社会之外,也不能强行将它纳入到现代之中。传统是一个民族的根,是民族精神的源泉,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传统,将传统等同于落后。诚然,法律作为现代社会最为有效的行为规范,送法下乡已不可避免,但是,在送法下乡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吸收农村原有的风俗习惯,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将乡土社会变成一个法律更多而秩序更少的社会。

《乡土中国》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研读的经典著作,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读它。尽管它在有些地方有点言过其实,如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没有法律的。但是据黄宗智的调查,乡土社会还是存在很多法律纠纷,如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土地纠纷,并不是所有纠纷都能通过调解来解决。

但是,我们不应该过多地沉寂在文字之间,现实才是我们需要面对的。当我们高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时,当我们在司法下乡遇到极大阻碍时,我们是否更应该反省自己,而不是责备或归咎于“乡下人”不配合。我们应该认识到,法治的建设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而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就像培根说的一样,“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该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在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这些被城里人瞧不起的乡下人做出了太多太多的牺牲,现在到了弥补他们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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