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花钱能买驾照 男子诈骗6.3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7-09-05 19:55:55


    吉水法院网讯  侯某以花钱买到驾照为由,骗取他人6.3万元,最终因触犯刑律获刑。近日,吉水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4年正月,侯某来到吉水县白沙镇张某某(侯某岳父)家做客。在聊天时,张某(侯某妻子的叔叔)问侯某的老家能否花钱买到驾照。侯某当场答应回去问问。2014年3月份,张某打电话给询问此事,恰逢侯某缺钱做买卖。侯某为筹集资金,明知不能花钱购买驾照,谎称能替张某等人购买驾照,并骗取张某等四人2.8万元。2014年5月初,侯某因缺钱,再次产生了诈骗钱财的想法。遂电话联系张某,谎称驾照快办好了,询问是否还有人要买驾照。张某将该消息告诉廖某。廖某又先后介绍了五人购买驾照并支付侯某3.5万元。侯某将此款全部用于偿还信用卡欠款和个人开销。案发后,侯某将骗取的6.3万元全部退还,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16年8月1日,侯某主动到吉水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案情。

    一审法院认为,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为他人办理驾驶证,骗取他人钱财6.3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侯某主动投案自首,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吉水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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