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负责、部门配合、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一是提高认识,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支持,帮助解决执行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带头尊重、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二是切实履职,综合治理执行难。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领域办公平台,推进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共享和惩戒信息反馈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三是完善机制,加强责任追究。要建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制度;要建立执行信息对接机制,确保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要建立执行问题通报制度和综治责任查究机制,严惩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拒不履行法定协助执行义务,非法干预、妨害执行导致执行受阻的单位或个人。
四是加强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人财物保障。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救助的工作衔接,共同做好救助救济工作。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