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近日,中共吉水县委办公室、吉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十大法治人物”“十大平安卫士”的决定。我院少刑庭庭长廖珺同志荣获“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民二庭庭长李崇军和执行局干警肖琦同志荣获“十大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为在全县兴起学习法治人物、崇尚法治人物、争当法治人物的热潮,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 围,促进全县公民法治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夯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基础,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工作的浓厚氛围,宣传表彰一批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先进模范人物,全力推进法治吉水建设,根据法治吉水建设工作安排,首次开展“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平安卫士”评选活动。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占40%)、公众代表投票结果(占20%)和县组委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40%)综合评定,最终确认当选的2017年度吉水县“十大法治人物” 和“十大平安卫士”。
廖珺等同志能从全县各县委部门、各县直单位、各乡镇和人民团体的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充分说明了他们为我县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群众对我院工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