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买车无钱还款 藐视法律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8-07-30 08:25:02


    吉水法院网讯 吉水一男子有钱买车潇洒,有钱借人周期,却无力偿还债务。对于这样的“老赖”怎么办呢?近日,吉水县法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

    据悉,2007年8月6日,被告人杨某向周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杨某一直拒不还款,周某遂诉至法院。2011年4月7日,吉水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周某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向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隐匿在外,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且规避法院执行。

经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发现杨某在珠海市务工,并以个人名义购买一辆粤COM297别克商务车,还陆续借款21万余元给廖某周转。2018年4月11日,吉水法院遂以杨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履行判决义务,涉嫌犯罪,将案件移送吉水县公安局。2018年7月4日,县检察院向吉水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隐藏、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亲属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履行了全部义务,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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