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8-08-20 09:06:56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继续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普法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是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对于实现建设创新开放、跨江融城、绿色崛起、和谐文明吉水,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法治吉水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吉水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十三五”时期吉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实效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力争保持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三)工作原则。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适应新常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

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通过专题报告、座谈、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把学习宣传引向深入,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吉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三)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规范。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规范,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规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规范,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规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规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规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规范,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规范,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切实提高识邪、防邪、拒邪能力。大力开展禁毒法宣传,引导全民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规范,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和引领作用。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地方文化特色的结合,开展“民嘴讲法”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的“吉水样板”。

(六)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服从、服务大局”的理念,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一廊四区”重点区域改革、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及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助力提升发展整体水平。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法治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抓住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六位一体”考核制度。加强干警参与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好习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法院与学校共建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将学校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优秀庐陵传统文化的共同价值观相互结合,增强法治教育的道德底蕴。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进企业”活动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为载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农村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务工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五)加强城市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学习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引导居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共建社区。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院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协调,突出实效。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强化保障,落实奖惩。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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