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0 09:16:19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促进我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十八大,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面促进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主动依法公开。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其它事项一律予以公开。

(三)及时对外公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公开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完整地公开司法工作信息;法律没有规定公开时限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予以公开。

(三)全面实质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全面、完整地公开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各个重要环节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程序公开。严格执行和遵守司法公开的制度和程序,切实防止无序公开和选择性公开,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的统筹规划和配套实施。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建设一个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全省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的要求,整合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职能,以服务诉讼参与人为中心,明确前后台分工,协同办公,完善统一服务窗口建设,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发放廉政监督卡、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信访接待答复等。完善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法院网站等建设,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平台,公开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公开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开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案件流程节点信息。

责任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领导王卫国

参与部门:各业务庭、办公室、司法技术室

由责任领导牵头组织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参与部门按照有关工作内容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做好工作。

(二)以开门接受监督为目标,积极创新审判流程公开方式。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前要对外公告,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不得对旁听庭审设置障碍;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根据旁听人数尽量安排合适的审判场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按照有关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庭审直播。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当庭认证;逐步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比率。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

责任部门:各审判业务庭、法庭、司法技术室

责任领导:分管审判业务庭、法庭、司法技术室的领导周顺保、王卫国

参与部门:办公室、政工科

由责任领导组织责任部门制定协作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参与部门按照有关工作内容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做好工作。

(三)以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为目标,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规范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建立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公开执行案件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评估、拍卖等执行信息;建立和完善执行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执行威慑机制。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领导:分管、主管执行工作的领导周顺保、刘晧

参与部门:办公室、司法技术室

由责任领导组织执行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工作计划,参与部门按照有关工作内容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做好工作。

(四)以倒逼裁判文书质量为目标,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按照“依法、及时、规范、真实”原则,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强化裁判说理,力促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增进群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

责任部门:审管办

责任领导:分管审管办领导曾志学

参与部门:各审判业务庭、审监庭、司法技术室

由责任领导组织审管办负责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并监督管理审判业务部门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并制定文书公开实施方案及文书质量、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参与部门按照有关工作内容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做好工作。

(五)以提升工作知晓率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在法院网站、诉讼服务中心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管理制度、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法院的重要审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或者专项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公众开放日活动。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

责任领导:分管办公室、政工科领导边志平、黄节

参与部门:本院各部门

由责任领导组织政工科、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开展司法公开质效评比。围绕彰显司法公开成效,开展各类竞赛评比活动。积极开展青年法官庭审竞赛、“十佳”精品审判执行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信息能手、调研能手、宣传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等。

责任部门:政工科

责任领导:政工科科长黄节

参与部门:本院各部门

四、工作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为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一把手”工程,有序有效开展,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司法公开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争取县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花担任,副院长边志平、周顺保、王卫国、及纪检组长蒋程猷、政工科长黄节、执行局局长刘晧、专委曾志学和宋国庆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蒋程猷、执行局长刘晧、专委曾志学兼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全面负责司法公开工作内容的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该项工作计划制定及工作信息情况汇总,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1、各责任领导要加强对责任部门工作任务监督指导;领导小组要采取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落实相关工作部署。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要求细化各种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制度。3、每年年末,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司法公开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本院工作目标考核体系。4、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检查结果。5、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对司法公开工作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评估,明确改进方向,并形成书面报告交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在资金、设施、人力、技术方面提供相应保障。

(三)强化责任追究,力促工作落实。按照本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各责任部门制定的相应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对于违反司法公开等相关规定的,对该公开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

(四)设立举报投诉箱,主动接受监督。本院在吉水法院网站或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院长信箱和廉政举报箱,并公布投诉电话07968689302,同时公开本院邮箱jsx331600@163.com邮箱,接受群众反映司法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举报投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本辖区法院落实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核实和反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属实后责令定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责任编辑:吉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