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赖”记-水上篇

  发布时间:2018-09-21 23:48:10



老赖躲船上


干警作工作


成功带回被执行人

    人们的记忆里,法院执行大都是在陆地上开展的;但是水上爬船执行,相信大多数人都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估计热播的执行大片《执行利剑》中也没遇到过。然而,吉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真真实实的为吉水的群众上演了这么一出水上执行的好戏。

    被执行人曾某系本县的渔民,前些年因资金紧缺向李某、文某借款共计27000余元,但借款到期后,曾某一直未归还,无奈李某、文某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二人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固定住所,无法查找下落,案件陷入困境;执行人员分析曾某作为渔民,应该有渔船之类设施,几经调查发现,曾某果然以其自有的一艘渔船为家,每天早出晚归,躲避法院执行及其他债权人。

    在得知曾某详细下落后,法院即组织执行人员准备在清晨对曾某实施拘传。执行人员到达赣江河畔的古城墙附近,在申请执行人的指引下,准确找到了曾某的船只,但难题也随之摆在执行人员面前,曾某所有的船离岸存在距离,无法直接登船拘传曾某。执行人员在岸边喊醒船舱熟睡的曾某,睡眼惺忪的曾某对执行人员的出现顿时懵了,但在其发现被执行人员无法登船后,开始磨磨蹭蹭耽误时间,一会刷牙、一会整理船舱,并向远离执行人员的船尾一端走去,企图让执行人员放弃执行。此时,天越来越亮,河边经过驻足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考虑到案件情况及曾某心理状态,为防止发生意外,执行人员商议决定涉水爬上船对曾某进行拘传,同时联系水上派出所请求汽艇支援,当即三名执行人员脱去袜子皮鞋、卷起裤腿登船,在和曾某一番交谈教育,其同意下船配合法院执行。

    拘传到法院后,因曾某未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决定拘留十五日。

办案札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此奉劝各位被执行人,躲是躲不掉的,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我们一样会想办法找到你!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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