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法院2016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27 16:29:23


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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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有序。坚持严打方针不变,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快审快判,全力推进“平安吉水”建设。

2、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诚信秩序。坚持矛盾纠纷问题导向,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

3、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不断强化执行举措,努力拓展查控渠道,依法制裁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维护裁判权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吉水县人民法院共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其中:在职人数73人,包括行政人员70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22人。

第二部分  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1971.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74.8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797.1万元,较上年上升43 %,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包含中央国债资金基建款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97.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支出总计186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64.8万元,较上年上升48.5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增加了基建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07.17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26.8万元,占81.87%;项目支出338万元,占18.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万元,决算数为18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中央国债资金基建项目。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5万元,决算数为18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957万元,较上年增长30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增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90.7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主要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增加,相关费用随之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转至社保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较上年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16.8万元。其中:办公费38.7万元,印刷费16.6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23.5万元,取暖费4.6万,物业管理费0.2万,差旅费51.3万元,维修(维护)费24.6万元,培训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专用材料费8.4万元,被装购置费7.5万元,劳务费84.7万元,工会经费16.3万元,福利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1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万元,决算数为35.56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84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2 %。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6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2 %。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减少,严格控制车辆费用。

第三部分  吉水县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upload/file/20181127/20181127171713_74052.xls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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