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6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欧某彬等2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一案。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县首例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
该案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花亲自担任审判长。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派出包括副检察长在内的7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始,欧某彬注册成立投资公司、建材公司,相继网罗了郭某勤、符某等一批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发展了一批人为组织成员,在吉水县城南及周边一带强揽工程、强行入股他人开设的动漫城,垄断城南片区某品牌水泥的销售市场,强行向城南片区销售钢筋、水泥,在吉水多地开设赌场,并安排手下在赌场“抽水”,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欧某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六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入股、迫使他人退出经营活动五次;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一次;纠集同伙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二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一次,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首要分子,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其他28名被告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分别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入股,迫使他人退出经营活动,多次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多次容留多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该案涉案被告人多、涉嫌罪名多、案情复杂且庭审时间长。庭审之前,保障预案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吉安中院大力协调和支持。庭审以来,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引起强大社会反响。县委常委蔡伟胜观摩了庭审。市县两级政法委有关同志、当地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共1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经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