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19-11-04 16:43: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5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市委第二巡察组通过一个月的工作,对我院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检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馈了一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提出了整改意见。我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不回避、不遮掩,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市委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到各部门工作和人员的问题,不论是面上存在的,还是个体存在的,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对反馈的意见认真领会、坚决整改,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作为排毒祛病、强身健体的过程,作为转变观念、提高能力的过程,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院党组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县法院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花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边志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法院党组和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提出的问题,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逐一明确分管领导和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是全面贯彻主要领导责任,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花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度,全力组织协调全院整改工作,以上率下,带头主动认领整改事项,亲力亲为,亲自动手制定完善整改措施,以身作则,带头深刻反思具体问题,查找问题根源;二是全面压实分管领导责任,要求各分管领导率先垂范,统筹抓好指导督促,围绕涉及分管内容的反馈问题进行仔细研究,召集分管部门负责人针对问题,剖析根源,细化措施,定期检查督促清单整改进度;三是全面压实责任部门责任,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对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内容不回避、不敷衍,对整改工作不拖延、不逃避,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见效,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主动上报,阶段推进,逐步解决。

    (三)细化整改期限,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总体上按照四个阶段稳步推进,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把握时限要求,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完成情况,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整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向县委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巩固提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聚焦重点问题。院党组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院党组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巡察组在“作风建设”中重点指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进一步作风建设整顿”等专项治理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局面。

    (五)抓好制度建设。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按照整改目标和要求,院党组精心制定出台一批方案,规范完善一批制度,结合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和日常工作中凸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10个,做到研究制定一批,巡察整改落实一批,配套完善一批,坚决扎紧行为规范制度的“笼子”。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一)脱贫攻坚方面

    1.具体问题:

    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偏差。认为法院主要业务是审判,不是扶贫主要业务单位,主动开会研究帮扶工作少。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现场调研,了解帮扶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花坚持以上率下,亲自部署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将走访调研工作常态化,坚持每月至少1次实地调研扶贫产业项目,积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走访调研,不定期督查检查帮扶工作队在岗情况。

    二是加强井冈蜜柚、光伏发电产业帮扶力度,完善基地建设,落实贫困户收益。院党组多次深入挂点帮扶村调研考察扶贫项目,结合当地地质气候条件和村民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好井冈蜜柚和光伏发电项目,当前该项目正在良序运行中。

    2.具体问题:

    帮扶工作部署不到位。选派“第一书记”不是从优秀的年轻后备干部中选找,而是让年纪较大的同志担任,也没有做到相对固定,一年换一个。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驻村第一书记已于5月23日调整到位《中共吉水县委县委组织部5.27》,我院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政治部副主任章琦华同志作为驻白沙镇上田村第一书记。

    二是将帮扶工作纳入党组会议日程,定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三是主要领导带头加大走访力度,帮扶干部做到每周至少1次走访帮扶对象,了解和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3.具体问题:

    对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认真。针对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没有结合帮扶工作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对照检查工作,对县里通报进行逐一查摆。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查摆。院党组8月3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帮扶工作具体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深刻剖析原因。

    二是各班子成员、责任领导进一步细化帮扶措施,制定好帮扶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责任领导针对帮扶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量身打造帮扶计划,有计划地引导其实现脱贫致富。针对白沙镇上田村地理条件,我院结合帮扶对象家庭情况,引导其开展养牛产业,引导贫困户加入光伏发电合作社,根据当地土壤情况和周边交通情况,开展井冈蜜柚种植产业,实现“养殖-种植”有机结合,“农忙-农闲”有力衔接,使贫困户全年都能获得效益。

    4.具体问题:

    作风不扎实。在每周五的帮扶日,帮扶干部不是沉下心来倾听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思考如何帮助解决困难,而是来去匆匆,只为“签到”、“打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不扎实,不按要求签到。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帮扶干部走访时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存在困难和问题,已解决部分贫困户实际困难。

    二是我院“第一书记”严格贯彻执行每月不少于20天驻村工作时间。为督促“第一书记”全力投入帮扶工作,我院实行“第一书记”工作脱钩制度,要求“第一书记”严格落实驻村签到制度,落实请假报告制度,确保帮扶工作人到心到责任到。

    5.具体问题:

    帮扶效果不明显。帮扶措施没有因户施策、因人施策,针对性不强,产业发展模式单一,帮扶力度不大,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

    落实情况:已完成

    我院结合当地日照充足,土地肥沃情况,重新建立“井冈蜜柚”和光伏发电产业基地。井冈蜜柚产业,与帮扶对象签订相关种植合同,目前新苗木已栽种到位,因生长结果周期较长,我院将实时更新种植帮扶进度;光伏发电产业,发电设备已安装到位并接入电网,2018年已产生收益,相关分红已发放至合作贫困户手中。

    (二)扫黑除恶方面

    6.具体问题:

    法院党组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对上级文件精神理解不到位,方案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

    落实情况:已完成

    我院在充分学习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对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记录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实行。

    7.具体问题: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学习宣传不够。对于群众关于“什么是涉黑?什么是涉恶?”等疑问解释不到位。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我院分别于2019年3月14日、2019年7月12日及9月11日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闭卷考试,并对分数未达80分同志开展补考,确保人人过关;

    二是在院大门、院周边街道张贴《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双提升”走访契机,向邻近小区和走访对象小区居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利用重大宣传活动契机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三是下发绩效考核补充通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8月13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欧阳彬等29人涉黑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花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兰敏强参与审理,由院长周文花担任审判长。

    8.具体问题:

    政策宣传不深入,方式单一。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仅停留在拉横幅和贴标语等传统方式,效果不明显。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完成“六个一”宣传。已发放“一封公开信”2000份,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幅,在院LED屏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在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专栏,在“活力吉水”报上报道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在院围墙栏杆上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展板。

    二是结合“双提升”走访,“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做到宣传进社区、进农村。

    三是结合“双提升”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校园。组织干警到我县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向老师学生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引导其向家长进行宣传。

    9.具体问题:

    没有做到“以案释法”。2018年,法院审判了4起涉恶案件,但是法院只在网站上发布过一条新闻稿,没有对这些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宣传,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战果,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7月30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杨俊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邀请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政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庭审;8月13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欧阳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邀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50余人旁听庭审,扩大影响;

    二是自2019年3月以来,我院共发表“扫黑除恶”宣传稿件27篇,其中人民法院报1篇,中国法院网2篇,高院网5篇,吉安政法2篇,吉安法院7篇,活力吉水4篇,井冈山报1篇,吉安电视台1篇,吉水政府网2篇,中国江西网1篇,新浪新闻1篇。

    10.具体问题:

    线索摸排责任没有压实。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通过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发动被告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积极举报,截至当前,我院共收到来信举报线索21条;

    二是2019年3月14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积极摸排线索,签订《线索摸排承诺书》,做到全员参与;

    三是我院组织专门人员,针对近三年9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线索摸排,形成专题报告已提交县纪委监委;对“黄赌毒”3类案件、500万元以上高额债权违法犯罪等其他案件适用缓刑判决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排。

    11.具体问题:

    发挥审判作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震慑力还相对滞后。

    落实情况:已完成

    我院严格履行审判职能,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0件36人,其中被告人何豪洲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被告人皮文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欧阳彬等29人涉黑案件,已于2019年8月13日至8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严格落实“打财断血”制度,对何豪洲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被告人何豪洲、张羿判处罚金4千元。

    (三)作风建设方面

    12.具体问题:

    法官“坐堂办案”现象较为严重。

    落实情况:已完成

    我院针对各业务庭和派出法庭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吉水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办法(试行)》(吉法发〔2019〕20号)并完善台账,6月以来已经开展巡回审判4次,做到送法下乡,实现家门口断案,减轻群众诉累;

    13.具体问题:

    部分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较为淡薄,部分法官对待来访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

    落实情况:已完成

    院各党支部在9月份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为民服务意识认真查摆并整改。结合县里开展的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针对服务意识进行巩固加强提升。

    14.具体问题:

    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

    落实情况:已完成

    针对我院窗口工作实际,我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作风建设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案、执行等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着装上岗,办公室监察部门定期对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15.具体问题:

    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强调工作业务多,对纪律要求少。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我院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严肃上班纪律,我院将请销假制度和绩效奖金相挂钩,监察部门对违反上下班考勤、会议签到、政治学习等规定的行为予以记录并在大会上予以通报,已完善考勤打卡、会议签到、阅文情况等工作台账。

    16.具体问题:

    “双提升”工作流于形式,被动应付检查多,关注实际效果少。

    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双提升”走访对象细化名单,落实到每一个干警,要求认真宣讲政策,确保每一户走访到位;

    二是抓住重点宣传日契机,利用摆放宣传桌点,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组织干警在街道社区、广场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三是抓住中小学上课集中时间,组织干警加大走访力度,向全县中小学校发放法律手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手册1000余份;

    四是针对微信公众号受众广、推送快等特点,在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双提升”专栏,做到每期推送,向广大群众宣传“双提升”工作内容和电话。

    17.具体问题:

    慢作为。主要表现为审判结案慢,执行款发放慢。

    落实情况:已完成

    我院在一楼大厅内设立执行事务中心窗口,全面推行执行流程集约化工作模式,简化立案流程,方便群众执行申请。每月更新法官案件质效指标数据,下发《关于建立审判质效约谈制度的通知》,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通报和约谈指标不力的办案法官,倒逼法官提高案件质效。

    18.具体问题:

    机关办公室用房面积超标较为严重,绝大部分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均超标。

    落实情况:已完成

    市委巡察结束后,我院立即开展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整理腾出冗余办公用房,合并相关人员,将办公室精确到人,定人定房,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我院《科级及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统计表》《科级以下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统计表》《服务用房、设备用房使用情况自查统计表》,杜绝超标现象。

    四、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院清醒的认识到,许多工作还存在不足,仍然要做到“发现即改,长期坚持。”下一步,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争创一流,为加快实现我县“创新开放 跨江融城 绿色崛起 和谐文明”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整改效果。

    (二)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院党组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新建立的制度,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弘扬清风正气,打造正风肃纪。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问题,坚决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清风正气;坚持抓监督,使“四风”问题整治不留死角,抓机制,使作风建设入规入笼,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努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8689338

    电子邮箱:jsx331600@163.com

    邮箱地址:吉水县仁山路1号 吉水县人民法院

    中共吉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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