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们拿回了这些辛苦钱。”刘姐领回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她虽然戴着口罩,却掩不住神色的欣慰和喜悦。3月12日,时值春寒料峭,但吉水县人民法院兑付被拖欠工人工资的现场却弥漫着阵阵暖意。据悉,该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分批次有秩序地为190余名工人兑付共计90余万元工资。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吉水县某企业陆续拖欠工人工资近140余万元,当地人社部门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决定和劳动仲裁。因企业经营不善,其法定代表人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该院判处刑罚,该企业于2019年6月左右停止生产经营,致使工人工资迟迟难以兑现。尔后,当地人社部门及被欠薪工人分别向吉水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吉水法院在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迅速组织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研判,为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当即查封欠薪企业厂房、土地使用权和厂内设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查封财产进行了拍卖。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为帮助工人解决疫情期间的燃眉之急,渡过生活难关。在保证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对欠薪企业所拖欠的27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130余万元进行了足额发放。其中,该院为190余名工人兑付共计90余万元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作为涉工人工资行政确认案件申请人,负责为80余名工人发放其余40余万元工资。
多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工人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来抓,尤其是涉及到拖欠工人工资类案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花表示,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做到涉农工人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管数额大小,都要用心去办,下功夫去办,确保工人能及时足额地拿到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