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及时的谅解 一张久违的笑颜

  发布时间:2020-03-26 09:53:57



3月24日当晚,李崇军回访刘小英

    吉水法院网讯 “我没钱,你们把我抓进牢里去算了!”面对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崇军的到访,家住八都镇大陂上村的刘小英(化名)脸上露出警惕不安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坐在刘小英家空荡荡的正厅里,李崇军环顾四周,一件像样的家电都没有,说是“家徒四壁”一点都不为过。

    2019年2月2日下午,刘小英驾驶电动三轮车在105国道吉水县八都镇境内与驾驶轻便摩托车的李大毛(化名)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他俩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两人均在这起事故中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李大毛十级伤残。之后,两人因事故赔偿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无果,李大毛将刘小英诉至吉水法院八都法庭,要求刘小英赔偿事故损失4万余元。

    “案子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拿着判决书到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如果被告没有财产,缺乏执行能力,原告也拿不到赔偿,法律术语上称为‘执行不能’。”李崇军向记者解释道。因此,他再一次来到刘小英家中试图调解。此时,事先联系好的当地村干部也如约而至,帮其一起做工作。

    “我家老头子有很严重的肝硬化,长年卧病在床。两个儿子又出去打工了,我一个老婆子,要照顾老伴,还要种着这么多亩地,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实在是无力承担这4万多元的赔偿。”刘小英向在场的村干部述说着家庭境遇,眼角不自觉泛起泪光。据了解,刘小英今年74岁,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当下她正忙着春耕。李崇军则在一旁耐心聆听,并通过他们的交谈,记录着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寻求调解的突破口。

    通过了解,李崇军转变调解思路,将被告刘小英家中困境告知给原告李大毛。“发生交通事故大家都不乐见,你俩都负同等责任,而且刘小英也受伤了。她家的困难我刚才也跟你说了,希望你能多谅解,在赔偿金额上予以让步。”另一方面,李崇军联系到刘小英的两个儿子,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希望他们能承担赔偿款。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李大毛选择谅解刘小英,并同意她赔偿9000元即可。3月24日,刘小英之子就给原告李大毛微信转账9000元。

    “法官同志,感谢你做工作帮我减轻了赔偿压力,这件事情也终于解决了,太谢谢你了!”调解结束后,李崇军再次来到刘小英家中回访,她紧握着李崇军的手反复说道,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被告被原告诉至法院,心情肯定是非常不好的,我们很理解。当我们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才能真正得到认可。”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李崇军向记者说起自己的“工作技巧”。可李崇军的“技巧”却是“花更多的时间调解案子,花更多的心思为当事人考虑”。

    有人说人间不值得,没有正能量。这起案件中的两位当事人本将对薄公堂,但在开庭前原告却选择谅解被告,不正是对“善意”的生动诠释么。人生百态,每天都在基层法院上演。而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在见证着人间冷暖。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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