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4月21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巧用拒执罪这一法律武器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终顺利执结了一起疑难旧案,保障了申请人胜诉权益,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罗水根与曾桃根是初中同学。2015年1月14日,罗水根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曾桃根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3月14日。借款到期后,罗水根分文未付。曾桃根在多次催讨借款均未果后诉至法院。2017年3月3日,吉水法院判决罗水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8万元。判决书生效后,罗水根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曾桃根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吉水法院依法向罗水根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要求其在2017年6月25日前自动履行,但罗水根既未主动履行也未按期报告财产。经查,被执行人罗水根名下无任何财产信息,申请人也无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遂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4月10日,曾桃根申请恢复执行。承办人遂再次向罗水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罗水根照旧,还隐匿行踪,玩起躲猫猫游戏。
4月17日,承办人到吉水农商银行查询罗水根近两年的银行流水,发现罗水根在该行前后共转出6万余元。承办人立即电话联系罗水根,但一直无法接通。遂通过12368平台向罗水根及其妻子发送短息,告知其法院财产调查情况,并限其于2020年4月23日前付清所有借款,否则,将移送公安侦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半个小时后,罗水根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承诺5天内一次性付清借款,请求法院不要移送公安机关侦查。4月21日上午,曾水根将所有借还汇入吉水法院,三年旧案就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