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上演“夺子大战” 法官以情化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0-05-27 17:06:17


    吉水法院网讯  孩子维系了一个家庭的稳定,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但是当这段感情消亡,孩子要何去何从?

    原告范女士和被告周先生婚后育有二子。结婚头几年,他们的日子还算幸福甜蜜。然而近年来,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有时甚至大打出手。自2017年2月起,范女士和周先生开始异地分居。双方经常因为探望和抚养问题上演抢夺、隐藏、阻隔等各种戏码。2020年2月,范女士来到周先生的家中将小孩接走,双方意见不合从语言攻击上升到肢体冲突,以致于闹到报警处理。2020年4月,原告范女士来到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法庭起诉离婚。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孩子由谁抚养成为他们最大的争议焦点。

    “孩子是我十月怀胎,含辛茹苦的生下来的,我只要大儿子,一点都不过分。”原告范女士说,被告周先生因工作经常外出应酬,把两个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带,孩子教育是个问题。

    “离婚可以,但两儿子应该归我!”被告周先生主张道,他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他认为自己的收入更加稳定,能给予孩子更好的教育环境和生活条件。俩孩子一起长大,一直由爷爷奶奶看管,突然改变孩子生活和学习环境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在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过程中,双方在孩子抚养问题上寸步不让,都认为孩子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一时争执不下,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这一棘手问题,承办法官转变调解思路,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寻求这场“夺子之战”的最佳方案。经过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一法律原则出发,反复说明不管哪种抚养模式的选择都要服从、服务于孩子利益最大化这一前提。经过耐心的调解劝导,原告范女士终于松口表示为了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自己愿意做出让步同意两个孩子随男方生活,但要保证每个月必要的探望时间。承办法官立马将原告范女士的调解意见传达给被告周先生,从母爱的角度出发向周先生阐释一个母亲对于儿子的爱,并告知周先生,母亲探望两个孩子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而拒绝或阻碍对方探望孩子不仅会使双方矛盾加剧,作为父亲,应当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给孩子创造适宜的成长环境。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婚生二子由被告周先生抚养,原告范女士可以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对他们进行探视。

    以“爱”之名的“夺子大战”反而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如何把离婚对小孩的伤害降到最低?共同努力,放下矛盾,多关心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才是每一对夫妻在离婚时面对问题的关键。就算“爱情”已成往事,对孩子的关心也不能停止。

责任编辑:吉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