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内的“临时法庭”

  发布时间:2020-06-15 17:08:52


    吉水法院网讯  日前,吉水县人民法院法官赴遂川县公安局组成临时法庭,以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抢劫罪案件。

    该案中被告人郭某被羁押在距吉水县百公里外的遂川县看守所内。因疫情防控之需,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且不能进行在线“云庭审”。为促使刑事案件正常审理,同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通过遂川县法院和公安局的协助,该院决定在当地公安局视频会见室内,组成临时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当日下午3时许,吉水县法院3名员额法官端坐在公安局的视频会见室内,到场的还有吉水县检察院指派的检察员团队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开庭前,合议庭向郭某明确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与义务,在征得其同意后,敲响了法槌。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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