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水县法院主要职责
1、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有序。坚持严打方针不变,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快审快判,全力推进“平安吉水”建设。
2、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诚信秩序。坚持矛盾纠纷问题导向,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
3、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不断强化执行举措,努力拓展查控渠道,依法制裁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维护裁判权威。
二、部门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做好2020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吉水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建设、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内容、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吉水县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其中:在职人数70人,包括行政人员67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3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227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2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78%;上级补助收入27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8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4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43%;上年结余431万,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支出预算总额2276.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7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7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1110.42万元、专项收入支出2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465万元,上年结余43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64.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我院无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我院接待费预算安排10.67万元,比2019年接待费预算减少3%。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2020年我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3.66万,比上年减少15.85%。
2020年我院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安排20万,比上年减少33.33%。
吉水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