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

——善意、诚信终达圆满

  发布时间:2021-05-13 10:42:02


    吉水法院网讯  高昂的赔偿款、双方当事人的激烈矛盾、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些难题放到一起,可谓是让案件的执行难上加难。

    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头上正有这么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原是煤矿工人,后因矿厂改制,李某就下岗了。下岗后,李某主要依靠打零工谋生。2019年6月底,在揽工的过程中,李某驾驶无证无牌的摩托车将刘某撞成重伤。同年9月28日,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共计35万余元。2020年1月,该院就对案件立案执行。

    面对这样一起案件,执行干警对李某的财产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据了解,李某名下有按揭购买的一套房屋,除去贷款,价值为15万元左右,没有存款和固定收入,还有一个瘫痪的母亲需要赡养,两个子女尚在读初中。面对这样的情况,即便顺利拍卖其名下的房屋,仍然无法解决这个案子。怎么办呢?

    申请人释放善意,让案件执行出现曙光

    查清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家庭情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约见了申请人及其家属,告知执行情况并询问申请人对本案的执行意见。申请人的父亲刘大爷曾经是一名退伍老兵,他说,“通过之前的了解及法院的调查,我们也知道李某家里的情况比较困难,虽然我儿子在交通事故中受到重伤,但交通事故毕竟是一种意外,对李某的家庭而言本身也是一种伤害,我们也不想因为这样一个事情弄得李某一家妻离子散,过不下去,如果李某有诚意赔偿的话,我们可以在赔偿的金额及履行的期限上做一些让步。”申请人方传递出的善意,让执行干警感觉到案件尚有和解的可能。

    主动向受害者致歉,让执行和解变成可能

    李某刑满出狱后,第一时间带了礼品赶到受害者刘某的家中,诚恳地向伤者及其家人道歉,并当场表示虽然没办法一次性履行完赔偿款,但会尽最大的努力慢慢偿还。虽然没有拿到赔偿款的刘某一家仍然有许多怨气,但李某诚恳的态度也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双方此前深深的敌意。执行干警传唤李某时,一方面告知李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也督促李某积极筹措赔偿款,尽最大的可能性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诚信履行,案件顺利得执结

    和解的过程是艰难的,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在2020年10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刘某同意李某分期赔偿25万元,该案做执行完毕结案。为了表示自己的赔偿的诚意,李某把自己向亲友筹借的10万元现金当场支付给了刘某;并同时表示,自己一定会严格按照协议的期限,按时履行赔偿义务。此后,李某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履行。2021年3月31日,最后一期5万元的赔偿款即将到期,李某提前了10天将该款交到法院。当执行干警将该款送到刘某家时,刘某一家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刘大爷更是紧紧握着执行干警手说到:“你们真是为人民办事的好干部,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问题。”

    履行完赔偿款的李某如释重负,非常感谢法院的人性执行,也感谢对方的谅解和让步。法院没有直接拍卖我的房子,让我们一家有栖身之所,虽然现在借了亲友不少钱,但我还年轻,困难总会过去的。

    当下,部分缺乏安全意识的城乡务工人员,经常驾驶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带来高额的赔偿。而作为普通务工人员,赔偿能力及财产状况普遍不佳,在法院执行阶段因赔偿款无法到位,将引发新一轮的社会矛盾。处理该类案件时,一方面要穷尽一切措施查清并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另一方面要多做工作,化解双方的敌意,争取双方达成和解;同时,最重要的是,被执行人要珍惜申请人的谅解和让步,有诚意更要有诚信,才能促成案结事了,否则执行和解最终只能流于形式,无法解决执行问题。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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