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 释法明理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1-05-13 16:50:17


    吉水法院网讯  近日,在吉水县人民法院调解室,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耐心调解,原告廖某和被告廖大某、廖小某父子三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廖某与钟某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由于年轻的时候,廖某好吃懒做,不顾家,廖某和钟某感情一直不太好。儿子成家以后,钟某干脆随儿子一起共同生活,留下廖某一个人在乡下居住。随着年事渐高,廖某身体越来越不好,生活日渐困难,于是要求两儿子给付抚养费;廖大某、廖小某觉得自身条件家庭条件也不好,再加上小时候父亲的过于严厉,两个儿子拒绝了廖某承担抚养费的要求。廖某无奈,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找来被告廖大某、廖小某,在了解被告廖大某、廖小某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又来到原告所在的村小组,向村干部以及邻居了解原告及其两个儿子的真实生活状况。经过前期较充分的准备后,承办法官再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经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父子三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廖大某、廖小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其父亲认错,并答应以后不管日子多艰难都会尽力抚养原告;原告廖某也向被告廖大某、廖小某承认自己以前教育小孩的不妥之处,于是出现的开头的一幕。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急剧增多,赡养问题已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现象,赡养老人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更是一种法律规范,吉水法院法官在日常的办案过程当中,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手段,大力发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社会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标。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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