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喂,胡某吗,你能听见我说话吗?能看清画面吗?”
“李法官,我能听到的,也能够看清。”
9月13日上午,在吉水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调解室内,工作人员正在为视频“云庭审”做着最后的准备。
通过视频远程连线双方当事人庭审的案子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今年9月由吉水法院八都法庭依法受理。原告周某诉称,她与被告胡某2008年结婚,虽然已经生育了3个小孩,但是双方性格不合,缺乏婚姻基础,并且被告胡某对自己和小孩都缺少关爱,对家庭缺乏责任心,导致夫妻感情不合,已分居3年之久,夫妻关系早就名存实亡。
案件经送达后,很快临近开庭审理之期。通过多方努力,法官得以与胡某取得联系。然而,远在浙江务工的胡某,实在请不到假赶回来。这就意味着,传统的庭审模式下,此案的审理不具备当事人到庭应诉条件。但案件经过法官前期的调解,双方对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基本达成一致,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同时也也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在征得胡某同意后,法官决定采用视频“云庭审”的方式审理此案。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法官助理提前通过电话、微信,悉心指导黄某熟悉相关业务操作。
9月13日开庭当天,胡某通过手机软件成功连线后,“云庭审”如期进行。法官通过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流程。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述等程序,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对夫妻关系、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等都达成一致,胡某也通过手机软件远程签字确认了调解内容,法官当天便出具了调解书并邮寄给远在浙江的胡某。原告周某与被告胡某的矛盾,通过“云庭审”,当庭调解结案,让矛盾在“云上”和平终结,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