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庭前遇车祸 法官主动上门调解

  发布时间:2021-10-14 16:03:22


    吉水法院网讯  2021年10月8日上午9时许,在吉水县人民法院丁江法庭的审判庭内,法官陈贵信等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了一起离婚案子开庭前的最后准备。见被告毕某迟迟未到,承办法官陈贵信正准备询问书记员,这时,工作人员进来称道:刚接到被告毕某父亲的电话,他们在来开庭的路上遭遇了车祸,目前毕某正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

    2011年,原告康某(现住广州市)在广州务工时与吉水县的一男子毕某相识相恋,同年结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其中儿子因生育原因残疾),并在毕某农村老家建房,后二人分处两地务工,关系渐行渐远,夫妻矛盾激烈,分居长达近五年,为此康某起诉离婚。法庭受理后,多次分别通过微信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均表示一定要面对面解决问题。

    针对案情及庭前突发情况,及双方“十一”后返工安排,陈贵信当即要康某在法庭等待,立即与书记员前往医院了解毕某伤情,在得知毕某伤情不重,只须留院观察24小时后,他立即电话与在庭等待的康某沟通,双方同意由法庭进行“隔空”调解。

    为此,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分处医院、法庭,分别与当事人及律师进行沟通调解,在近一个小时的情法理释明下,双方为子女作出妥善安排,康某与毕某最终“好聚好散”协议离婚。

责任编辑: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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