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推动“惠民暖心”执行专项行动成果实际转化成“真金白银”,11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部署要求,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成功举“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各一名,共同见证案款发放仪式。
“我今天到吉水法院领到了执行款,解了我生活和经营中的燃眉之急,非常感谢吉水法院执行局。”一名领到3.7万元现金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何某某说道。
此次发放执行案款中的案件主要为涉民生、金融、中小微企业等案件类型,共计20件,案款数额在几千元至几百万不等。为确保 “新冠疫情”特殊时期执行工作“不打烊”“出实效”,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执行有机结合,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活动中共有20名胜诉当事人来到现场集中领取执行案款,当日上午共计发放840万余元案款,线上转账发放834万元,线下现金发放6万余元。
县政协委员吴奇虹“沉浸式”见证了本次案款集中发放活动,表达了对吉水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肯定:“县人民法院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强化全体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用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举措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次集中发放案款活动不仅展示了吉水法院在“惠民暖心”专项执行行动中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成果,还体现了执行干警上下一心、倾力执行,始终坚守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